自19世纪末比较文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经过法国学派和美国学派的发展,乐黛云先生提出比较文学已进入第三阶段——跨文化研究,并认为在此阶段比较文学的根本特征是以维护和发扬多元文化为旨归的、跨文化(非同一体系文化,即异质文化)的文学研究。[1]在跨文化研究阶段,在面对不同文化,并尝试深度理解并进行比较研究时,秉持着一个科学合理的学术心态(或者说“文化价值标尺”)是有必要的。
《中西文化研究十论》是一本针对中西文化研究过程中的“文化对立论”进行批评的论文集。笔者在对其进行通览的过程中,从中归纳总结出针对上述问题的答案:进行跨文化研究实践时应当摒弃“文化对立论”,秉持着“文化大和”的心态去理解对待不同的文化。本文以书中张隆溪的学术论文的主要观点以及比较文学基础知识为依据,围绕“文化大和”主题进行以下三方面的论述:“什么是‘文化大和’”,“‘文化大和’的意义所在”,以及“何以达‘文化大和’”。
一、什么是“文化大和”
“文化大和”心态要求学者在进行跨文化比较研究时,摒弃对“通过比较进行优胜劣汰”的粗浅理解,抵制差异论,强调文学平等观念,将跨文化的研究价值立足为去寻求一种文化和文化之间的平衡和调和,避免走向极端的文化相对主义或文化绝对主义。
《论语·子路》章有言“君子和而不同”。诚然,“文化大和”心态重“和”而非“同”,这也是笔者未将“文化大和”写为“文化大同”之故。“文化大和”所追求的是钱钟书先生在《谈艺录·序》提到“东海西海,心理攸同,南学北学,道术未裂”此类思想,而非《易·系辞》所言“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文化大和”心态是在承认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上寻求多文化和谐共存的理想状态,而非“同质化”。
二、“文化大和”的意义所在
在《非我的神话:论东西方跨文化理解问题》中,张隆溪就举出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的例子:“博尔赫斯力求超越时空的局限,把握不同文化和历史阶段的本质,所以他强调突出的总是一切人的共同性,而非其差异。”[2]博尔赫斯重“共同性”的文学研究观念十分契合“文化大和”心态的内涵。这位伟大的阿根廷作家向传达出“文化大同”的意义所在:人类如若想得救,就应当纠正过度强调双方的小小差异,将研究聚焦点放置在求“和”之道。
(一)文学史意义上
在《自然、文字与中国诗研究》中张隆溪就提及汉学家受文化相对主义的影响,提出了“西方文学视为模仿的、虚构的、富创造性的,而中国文学则是非模仿的、写实的、非创造性的。”[3]的论断。这无疑是无视了中西文化内部的丰富性,进行片面局限的对比,从而得出绝对对立的观点。张隆溪也直言“这种模式(文化相对论)使跨文化沟通变得完全不可能,甚至是任何学术追求失去意义。”[4]
人类文化史上常常出现为了满足自我的优越感而不惜歪曲他者的现象,将“比较”的目的放在利己的角度,无视他者文化的存在价值。西方文化中一直存在把事物分为二项对立来认识的传统。在《经典与讽喻:文化对立的历史渊源》中就提及:在早期是希腊文化和希伯来文化的对立,到了近代则是东西方之间的对立,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对东方的错误认识。诚然,比较文学的学科价值并非是让文学之间的“沟壑”加深。
在跨文化研究实践中秉持“文化大和”心态,有利于将跨文化研究实践的积极性发挥出来,即避免将复杂的文化现象简化成一个全盘集体使得文化差异过于绝对,致力于让文化之间更加清晰地认识自我和他者,从而达到互识与互赏。
(二)社会学意义上
在《文化对立批判:论德里达及其影响》中张隆溪提及近代西方对文化差异的不同看法,既有有宣扬保存文化差异的多元文化主义,也有宣称在冷战后,文化冲突将是未来世界最大危险的危言耸听的论调。”[5]张隆溪对“强调文化差异”并不抱乐观态度,并认为将其负面影响已扩大到社会学思想界——种族歧视、狭隘民族主义等排他性的思想产生以差异为起点。[6]
在《人性恶善:论评注对经文的制约》中提及了中国儒教思想和西方基督教对中西政治思想体制的影响,张隆溪总结道:“从一个具体文字评注和阐释的问题,往往可以引发出于我们的现实世界密切相关的更大的问题。”[7]在《经典与讽喻:文化对立的历史渊源》中张隆溪更详尽地表明:“文化差异并一定都具有解放性,却有其另外的一面,带来的可能是排他性和压抑性的危险”[8]“当文化差异的对立和种族、宗教活着其他因素联系起来,这类文化对立产生的结果往往会是荒谬或者危险的,甚至既荒谬又危险。[9]”这警醒着从事跨文化研究的学者:片面地认知导致对文学与文学之间的矛盾处理不恰当,无视对比差异的极端发展,极有可能会引发社会政治的动乱。
在《非我的神话:论东西方跨文化理解问题》中张隆溪有论述提及跨文化研究的重要性:“不过从中国知识分子的角度看来,了解西方,学习西方,都不仅只是出于好奇的一个认识问题,而首先是民族生存与自强的手段,因而是一种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10]
综合以上作证而言,在东西方文化碰撞、交流时,应当秉持着正确的心态面对“同”与“异”。在跨文化实践研究时,应秉持着“文化大和”心态,努力消除文化对立的偏见,认识不同文化之间可能有共同性,有可以互相沟通的观念价值,将会有不止于促进学术发展的意义,更是有助于民族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以及人类的进步。
三、何以达“文化大和”
(一)实现自我与他者的融合
根据海德格尔的“理解先结构”,我们对事物的理解总是在历史所限定的一套范畴中开始。我们难以独立于自身生长文化环境之外,脱离语言界定的范围之外去思考、审视一个外来事物。但进行跨文化研究的实践中,我们应当尝试去尽可能摆脱这种固化思维,在了解“非我”时,既不将“自我”投射到“非我”,也不用“非我”的他性抹去“自我”,尝试超越语言和文化的分界,实现伽达默所谓的“眼界的融合”。[11]
需要强调的是,融合并不意味着“简单粗暴的合并”,不是完全泯灭不同文化的差异。反而是它所要求的是在对差异进行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在对“自我”肯定的基础上,去探索“非我”对“自我”的有益之处,将其转化为“自我“的财富。
(二)警惕“XX中心论“的文化偏见
在进行跨文化研究实践时,也要小心“XX中心论”的文化偏见。在对一个外来文化进行认知的时候,应当意识到其意义是由孕育出的思维系统所决定的,而非将本民族思维系统所配置的文化价值观凌驾其上,进行带着浓浓“黑格尔式”偏见的错误批判。跨文化研究实践应当是抱着寻找不同文化之间的对等关系的目的进行。
(三)避免文化形象构建的简化
一个民族、国家的文化是多维复杂的。在进行跨文化研究实践时,我们对外来文化的形象构建应当注意到文化内部的差异,警惕“文化对立论”影响下将其内部差异轻描淡写,导致对其文化形象建构的单薄片面,从而影响在跨文化比较研究出现认知偏差。
结语
“文化大和”不仅是一种学术研究心态,更是一种方法论。它指导我们在进行跨文化研究时,既要保持对自身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又要充分理解和尊重其他文化,在寻求到普遍的共同性并加以总结,使其成为人类文明智慧的普世规律。它有利于促使在跨文化研究下,不刻意强调“非此即彼”的差异性基础上,迅速融入到世界语境中,避免产生文化传播更大的鸿沟。
宁夏大学
管韵怡
[1] 乐黛云.比较文学发展的第三阶段[J].社会科学,2005(9):170-175.
[2] 张隆溪.中西文化研究十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9
[3] 张隆溪.中西文化研究十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174
[4] 张隆溪.中西文化研究十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174
[5] 张隆溪.中西文化研究十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66
[6] 张隆溪.中西文化研究十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67
[7] 张隆溪.中西文化研究十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213
[8] 张隆溪.中西文化研究十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73
[9] 张隆溪.中西文化研究十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106
[10] 张隆溪.中西文化研究十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31
[11] 张隆溪.中西文化研究十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46